上海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新政如下:
1、留學生正式入編后,可直接聯(lián)系單位落戶,不看工資和社?;鶖怠?br>2、雙一流*、高水平學校、科技創(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
3、目前回國后異地社保和異地落戶,只要兩年內上海正常納稅也是可走留學生落戶的。
4、落戶所需大部分材料,都可在自助經辦平臺下載。
5、每個月需檢查自己納稅情況,個人所得稅APP和上海人社APP可分別查詢。
6、公司條件可用企查查查詢。
7、落戶只能由公司申報,個人申報不了。
8、留學生落戶上海各網址。
歸國留學生上海戶口要滿足以下條件:國內本科或者碩士是211畢業(yè),海歸碩士學位,對海外學校排名沒有要求。國內非211畢業(yè),海外必須00取得碩士學位(明確院校排名。具體排名在下文中提及,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QS世界*排名、上海交通*年發(fā)布的學校名單)。
留學生上海海歸落戶政策:留學回國人員申請上海市常住戶口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3年如下:
*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zhàn)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上海市人民*關于印發(fā)修訂后的〈鼓勵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和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滬府發(fā)〔2016〕8號)、《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fā)展戰(zhàn)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fā)〔2021〕2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應是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企業(y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及符合本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非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蚩蒲袡C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本款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qū)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排名(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發(fā)布的世界排名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fā)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fā)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二)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xù)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tǒng)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fā)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第四條 激勵條件
(一)在國(境)外高水平*、國際*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企業(yè)、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二)納入“上??萍紕?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yè)、重點區(qū)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yè)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三)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chuàng)辦留學人員企業(yè)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yè)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yè)負責人本人),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yè)負責人為*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條 申請的提出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須由單位提出申請。
第六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單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如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書及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2.單位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3.《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4.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5.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檔案為非本單位保管的,由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
其中,第1項材料僅需單位首次申請(注冊)時提供。
(二)單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來本市創(chuàng)辦留學人員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核心成員,單位另需提交:
1.企業(yè)驗資報告。
2.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稅單。
3.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為至少1名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
4.企業(yè)章程及相關決議。
其中,第4項材料僅需團隊核心成員申報時提供。
(三)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四)個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區(qū)公共戶的,提供在滬落戶地址材料。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及符合*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承諾。
本實施細則所需材料中,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上核驗的材料及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無需重復提交。
第七條 申辦流程
(一)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tǒng)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通過“一網通辦”系統(tǒng)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guī)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fā)送至公安*,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tǒng)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第八條 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落戶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第九條 家屬隨遷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材料。
(二)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三)放棄隨遷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第十條 法律責任
申請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偽造。如有弄虛作假、偽造或申辦落戶后人員流失異常等情況的,根據其情節(jié)輕重,暫?;蛉∠渖暾堎Y格,并將相關信息納入申辦系統(tǒng)。對審核通過后發(fā)現具有違反相關規(guī)定等不宜申辦落戶或通過虛假材料騙取本市常住戶口等情形的,撤銷審核決定、注銷其本市常住戶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負責解釋。原《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滬人社外發(fā)〔2015〕49號)同時廢止。
留學生落戶上海住房補貼2023年:
在上海虹口區(qū),寶山區(qū),長寧區(qū),楊浦區(qū),徐匯區(qū),閔行區(qū),松江區(qū),浦東區(qū)租房均可申請6個月租房補貼0.7w-3w/月,具體申請方式可以關注各區(qū)公眾號或人才服務中心。
1、虹口區(qū)領取補貼要求:
(1)*籍公民;
(2)金融學類、交通運輸類、物流管理與二程類、電子信息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等專業(y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專業(yè))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
(3)在世界排名0名的國((境)外高校;
(4)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博士后證書未滿2年;
(5)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房且未申請、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2、虹口區(qū)領取金額∶
碩士,共10500,前3個月2000元/月,后3個月1500元/月。博士,共15000,前3個月3000元/月,后3個月2000元/月。
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位之后至申請日的時期和租金補貼期累計以不超過2年為限。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學歷,回國時間在1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2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回國時間在3年內且未在國內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請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須六個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試用期。
(三)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
擴展資料:
家屬申請隨遷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配偶安置登記表(附一張二寸證件照,子女免表)。
(二)國內*學歷(位)證書;屬肄業(yè)的提交肄業(yè)或退學證明;若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的所需材料與留學回國人員相同。
(三)隨(歸)遷配偶(屬農業(yè)戶口的須先辦理“農轉非”)和子女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身份證,配偶體檢證明(由上海市二級(含)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六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四)國內無戶籍由國外隨歸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戶籍注銷證明、本人護照、簽證及出入境記錄。
(五)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雙方國內均注銷戶籍的,須附國外出生證明和推薦翻譯機構的翻譯件、*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在國外出生的隨歸子女且父母一方國內有戶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親屬戶籍地報出生入戶,且附國外出生證明、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本人護照或旅行證。
參考資料:
留學回國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上海市*網
流程如下:
一、上海留學生落戶辦理流程第1步:先確定自己屬于哪一類落戶類型
目前新政后還是分兩類:半年一倍類型、一年1.5倍類型
半年一倍類型包括:境外博士、國內全日制本科+境外高水平碩士、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境外高水平本科、境外本碩連讀、其他類型。
一年1.5倍類型包括:國內非全日制本科+境外碩士、國內大專+境外碩士、國內大專(單獨就讀)+境外非高水平本科、HND,聯(lián)合辦學等、其他類型。
如果不清楚自己屬于哪一類落戶的留學生,可直接咨詢落戶*。
二、上海留學生落戶辦理流程第2步:按照落戶類型找到合適的工作
目前落戶上海的申報工資和社?;鶖?倍是10338元/月,2023年7月份調整后預估11500元/月
如果是剛開始找工作或者剛入職的留學生,屬于半年一倍類型的,
工資和社?;鶖颠_到11500元/月,屬于一年1.5倍類型的,工資和社保基數要求達到17250元/月。
如果擔心工資和社保基數達不到落戶的要求,可以找公司協(xié)商,自己補差價,如果是著急落戶的留學生,建議可以先找方便協(xié)商的中小型企業(yè)就業(yè)。
如果是一年1.5倍類型的留學生著急落戶,可以走創(chuàng)業(yè)落戶政策;如果是半年一倍類型的留學生,著急落戶暫時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也可以直接咨詢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