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經工作滿服務期的公務員才能繼續(xù)報考其他服務員,未滿的服務期是不行的。
2、因為公務員法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職公務員是不能報考其他公務員的,這點在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是特別注明的,那就更不可能說省考和國考了。
3、公務員是可以重新再考公務員的。只是說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是不能報考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公務員一般都是五年的*服務期。而縣以上的話就是沒有限制的。
4、而在職公務員僅僅限于參加省公務員考試和公務員遴選,是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5、從2015年的國考開始。首次提出在職公務員和參工人員禁考的情況下,在很多省份的公務員的招錄中,也就僅僅向體制外開放而已。明確了,在職公務員是不能報好的。如果一個在職公務員想從一個城市調動到另一個城市工作的話,那只能說去參加遴選考試這個途徑,然后再進行工作調動。
6、如果你是想去其他地方當公務員的話,那就完完全全可以參加遴選考試,因為遴選考試不像公考,有固定的時間,聲勢浩大。很多時候,遴選都是悄悄的,你可能還不知,就已經結束了,尤其是省里和市里的遴選,很多人只聽過,沒見過,那么就說明競爭力小一點,還不用重新考。
1、不能夠報考,《公務員法》規(guī)定:
2、第八十一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的;所謂*服務年限就是五年,這五年你不能辭職,就意味著你不可能考其他公務員離開你所在的單位,必須在你的崗位上工作滿五年才可以再次報考其他公務員考試。
1、可以。國考、省考之間并不存在隸屬關系,只要在筆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就可以同時報考。
2、兩者招錄單位不同:國考屬于中央考錄序列,包括中央黨群機關、*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國務院系統(tǒng)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省考屬于地方考錄序列,包括各省市黨群機關、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
3、所以只要考生條件符合,且考試時間不沖突,國考和省考都可以報考。
4、國考、省考的筆試科目基本相同,但是在考試題型的細節(jié)上會有所區(qū)別,國考和省考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但是部分省考沒有專業(yè)科目的考試。
5、國考考試時間安排*統(tǒng)一,而省考則會根據本省情況的特點各自安排筆試,有的地區(qū)參加上半年的春季公務員聯考,也有獨立命題的,譬如:江蘇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等等,從考卷題量上來看省考相比國考來有所下降,但上岸難度并不一定比國考低。
1、根據*公務員考試相關規(guī)定,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除非你先辭職再報名。因此,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除非先辭職,否則是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2、報名*公務員主要有以下條件:
3、(一)具有*人民共和國國籍;
4、(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5、(三)擁護*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6、(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7、(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七)具有*??萍耙陨衔幕潭龋?/p>
10、(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推動工作力量向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
12、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5、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16、以上就是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能不能再參加國考的全部解答。